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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套牌怎么办(被套牌了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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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1-15 08: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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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套牌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可直接向机动车登记地县级(含)以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意:被套牌车辆报案前必须先处理自己车辆产生的交通违法,报案人谎报套牌案件的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接受报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移交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受理!

注意!以下情形不予受理:

(一)报案人举报的情况不属实的;

(二)不能提供报案需要的证明、凭证的;

(三)经查询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套牌管理系统(下称“套牌管理系统”),发现其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已受理的。

接到报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向报案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报案时须提供以下证据材料,并填写《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报案声明》。

报案人因车辆被套牌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报案人的身份证明。报案人不是机动车所有人的,应当同时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书面委托说明;

(二)被套牌机动车的行驶证;

(三)载明机动车号牌被套用基本情况的书面报案材料,包括套牌车辆的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违法行为等;

(四)被套牌车辆前部和后部的外观照片。

违法行为发生地涉及两个以上地市的,由最先接到报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

  • 受理案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案件受理时起二十四小时内,将采集的有关信息、证明材料录入套牌管理系统,制作《涉嫌套牌机动车协查通知书》并转递给协查地(包括违法行为发生地和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协查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查缉布控、调查取证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套牌管理系统。
  • 套牌违法车辆被查获的,由查获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在结案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将查获时间、处理结果、办案人员及联系方式等录入套牌管理系统,并制作《查获套牌违法机动车通知书》转递至受理案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结案。

套牌违法车辆被查获,或者套牌案件被终止调查的,受理案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二十四个小时内将案件处理结果等信息录入套牌管理系统,并转递给协查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录入系统两个工作日内,制作《案件查处结果通知书》或者《终止案件调查通知书》并送达报案人。

分四种情况

一、属于本级交警部门管辖范围产生的套牌交通安全违法,或无证据证实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是报案车辆所为,由本级交警部门领导审核后撤销违法记录。

二、套牌车交通违法行为不在车辆登记地的,车辆登记地县级以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转递套牌车交通违法行为地地级以上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查,经违法行为地交警部门领导审核后撤销相关违法记录。

三、套牌车交通违法行为属于省际转递信息的,由机动车登记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后撤销相关违法记录。

四、对查获使用套牌违法行为人的,查获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责令套牌违法行为人依法处理。